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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保护

2013-10-17 14:54:19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商业秘密的保护也被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此,很多技术型的企业纷纷与员工签署了旨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企业希望通过协议约束员工的行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同时,也将维权的希望寄托在这样的一纸协议之上。

      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常常都提醒企业,仅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来对价值不菲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样的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大部分案例都支持了我们的观点。

      员工违反与用人单位签署的《保密协议》,将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外泄或使用的情形较多,而企业真正通过诉讼获得维权胜利的案子却不多。有些案件因企业无法明确何为商业秘密导致案件败诉,而有些案件因为企业约定的商业秘密范围不全导致无法保护应当保护的商业秘密而败诉,还有些案件是因为无法证明员工的侵权行为导致无法维权。这些案例导致大部分企业认为通过诉讼无法保障其合法权益,而且维权成本太高企业无法支持。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恰恰印证我们的观点,保护商业秘密应当预防为主、系统保护、及时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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