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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乱罚款
咨询内容2013年9月份出勤迟到名单 部门 姓名 迟到时间/min 备注 27 给予警告 107 17 45 18 86 32 17 23 注:1、每月只允许补二次卡,且每人每次补卡扣款5元/次 2、漏/忘打卡第三次及以上按“旷工”处理 3、每月只允许迟到的时间共计为15分钟(含15分钟),超过的部分按1元/分钟计算。系统自动计算 4、如迟到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5、以上人员9月份给予警告,从10月份开始,按此执行 以上为我们公司今天发出的迟到通告,以前每漏打一次卡就扣五块钱,现在还是一样的扣,请问这样合法吗?应该向哪里举报投诉?
2013-10-21 11:07:27匿名- 回答
你好,如果你的公司是在广东省内,则应当适用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根据该条例,广东省内的企业不得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的内容,也不得对员工实施罚款。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该规定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2013-10-29 10:35:36韦李红